白山市妇女儿童维权110接出警中心
1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原则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
2、热情为妇女儿童服务,秉公办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。
3、及时接出警。
4、及时处理接到案件,做到事事有着落,件件有回音。
5、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,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。
白山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
1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原则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
2、宣传贯彻国家颁布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。
3、为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。
4、为来信来访妇女儿童无偿提供法律咨询。
5、酌情代写诉状、代理办案。
白山市妇女儿童伤情鉴定中心
1、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儿童优先发展原则,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
2、由 5位资深医师成立伤情鉴定小组。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鉴定。
3、热情服务,公道正派。
4、出具权威性伤情鉴定结论。
5、不受外界因素影响更改鉴定结论。
6、提醒受到伤害的妇女儿童在第一时间与妇联、公安局部门联系。
社区维权服务站
1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原则,宣传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。
2、负责接待调处本社区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纠纷,解疑释惑,疏导情绪。负责向上一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介绍侵权案件。
3、及时采取有效的事前、事中调节,避免矛盾加深。
4、发挥社区维权志愿者作用,为受侵害妇女儿童提供救助。
5、及时发现苗头性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,并与上级妇联取得联系,反映民情民意。
白山市妇女儿童庇护救助中心
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原则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,以“关爱、帮助、及时、短期”为原则,对面临严重生存困难的妇女儿童实行庇护救助。
一、庇护救助对象符合以下要求:
1、遭受严重暴力,生命受到威胁,无法正常在自己家里生活。
2、本市无任何亲友投靠借住。
3、现无工作单位。
4、基层组织无力提供救助庇护帮助的。
二、庇护救助中心具体提供:
1、救助时限为1-3天。
2、一日三餐。
3、住宿场所。
三、被庇护救助对象守则
1、作风正派,诚实守信。
2、遵守庇护救助规定,爱惜庇护救助中心财物。
3、进出庇护救助中心要随时与工作人员联系,经批准方可进出,否则后果自负。
4、不得在庇护救助中心聚众滋事。
5、不得提出庇护救助中心所能提供救助之外的其它要求。
村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
1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原则,宣传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。
2、负责接待调处本村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纠纷,解疑释惑,疏导情绪。负责向上一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介绍侵权案件。
3、及时采取有效的事前、事中调节,避免矛盾加深。
4、发挥农村维权志愿者作用,为受侵害妇女儿童提供援助。
5、及时发现苗头性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,并与上级妇联取得联系,反映民情民意。